监管不能成为互联网电视发展的障碍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旨在进一步维护著作权的合法权益,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秩序。政府部门在加强对互联网电视内容监管的同时,应该为互联网电视的发展进一步创造有利的市场环境。 [详细内容]

冷静处理“版权风波” 积极发展互联网电视

TCL集团副总裁 韩青

国家广电总局今年8月11日下发了《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目的是为了规范互联网电视的内容市场。从《通知》的细则来看,尽管没有发现要强制叫停互联网电视的意思,但还是让互联网电视生产厂家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互联网电视空间巨大 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公司副总经理 王云利

不管是日本还是欧美,网络电视的普及率已经相当高,并影响着技术和市场的走向。在这个大趋势的推动下,中国的互联网电视今年得到了迅猛发展,并成为提升中国彩电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今年以来,融合高清和网络多媒体技术的互联网电视市场蓬勃发展,网络平板电视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普遍青睐,国内外主流彩电企业纷纷推出了具有网络多媒体功能的平板电视。今年3月,海信全系列蓝媒系列平板电视批量上市,引发了消费者对真正实现4C(计算机、通信、消费电子、内容)融合的平板电视的追捧,网络多媒体技术与平板技术的完美融合推动了平板电视产业的技术升级。


互联网电视需多方支持

创维集团彩电事业本部副总裁、营销总部总经理 刘棠枝

互联网电视是行业发展特别是国内彩电厂商发展的必由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说其决定了我国彩电制造业与国外同行业的未来竞争态势,决定了我国彩电厂商等民族企业实现国际化的历程。

当前,社会各界对于互联网电视的发展问题关注得较多,网络、媒体也有很多的相关报道和评论,意见很多,讨论激烈。我对此的看法是,第一,互联网电视的发展是行业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第二,国家广电总局出台相关文件目的在于规范互联网电视的发展而不是限制其发展;第三,互联网电视的快速健康发展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相关内容: 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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