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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效果显著
        本报讯 2月25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表示,家电以旧换新工作自2009年8月中旬正式启动之后,进展比较顺利。截至2010年2月20日,家电以旧换新回收旧家电721.7万台,销售新家电667万台,销售额达264.5亿元。
        春节期间,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和企业促销等多方面因素的刺激下,家电市场销售火爆。据统计,2月5日-2月20日,家电以旧换新回收旧家电72.6万台,销售新家电73万台,销售额达29.5亿元。
        姚坚还表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效果明显。具体表现在:
        一是促进了家电消费,有效拉动了内需。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全国9个试点省市以旧换新实现新家电销售额,占其5类家电品种销售额的近1/3,占家电销售总额的1/5左右。
        二是引导居民消费升级,改善了民生。截至目前,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使消费者享受财政补贴26.5亿元,受惠家庭600多万户,其中多数为中低收入群体,老百姓得到了实惠;此外,销售的新家电平均价格在4000元/台,多为中、高档产品,更新换代、提高消费层级的特征十分明显,改善了百姓生活质量。
        三是推动了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了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截至目前,9个试点省市共回收旧家电720多万台,拆解5大类旧家电近350万台,拆解率达49%左右,回收的废旧家电,可产生废钢铁、废塑料、废铜等再生资源12万多吨,不仅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而且防止了环境污染。
        此外,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还在带动就业增长、促进家电产能利用、提高商贸企业经营效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