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新的《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强制性国家标准。据悉,该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工业大学、青岛海尔空调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艾默生环境优化技术(苏州)、国际铜业协会(中国)、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等共同起草,充分体现了政府引导、相关方广泛参与的标准化理念,有利于该标准的有效实施。
该标准提高了房间空调器产品的能效准入门槛,与现行的标准相比,能效限定值提高了23%左右。其中,额定制冷量小于等于4500W的分体式房间空调器能效限定值为3.2,额定制冷量大于4500W,小于、等于7100W的为3.1,额定制冷量大于7100W,小于、等于14000W的为3.0。同时,新标准将房间空调器产品按照能效比大小划分为三个等级,其中1级表示能效最高;2级表示节能评价值,即评价空调产品是否节能的最低要求;3级表示能效限定值,即标准实施以后产品达到市场准入的门槛。
据悉,该标准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初步估算,该标准实施后可年节电33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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